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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收账公司夫妻一起债款离婚后怎么承当?青海收账公司夫妻一起债款离婚后怎么承当? 案情简介 夏某与段某系夫妻关系,一起向张某告贷300,000元,因逾期未还,张某诉至鹰潭市余江区人民法院。判定后,张某请求强制执行,而此时,夏某与段某已办理离婚,在法院找到夏某时,夏某提出虽然已与段某离婚,但是段某也应承当一半的还款职责。 法院判定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一起债款应当一起归还。一起产业不足清偿或者产业归各自一切的,由两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定。终究法院判定,将夏某与段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进行拍卖,用以清偿其一起债款。 青海收账公司法官提示 在离婚时夫妻对一起债款的承当,主要是有三方面的准则,即一起归还准则、协议归还准则以及判定归还准则。但一起咱们也要留意,在外部,对于债权人来讲夫妻即便离婚之后也是对一起债款承当无限连带职责的,因此就不能以夫妻离婚时洽谈分管的协议对债权人进行抗辩。 本文青海收账公司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