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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收债公司何为债款参加?其法律规则与构成要件是什么?青海收债公司何为债款参加?其法律规则与构成要件是什么? 问何为债款参加? 答 债的参加,也称“并存的债款承当”,是指第三人与债权人、债款人达成三方协议或第三人与债权人达成两边协议或第三人向债权人单独承诺由第三人实行债款人的债款,但一起不免除债款人实行义务的债款承当方法。 问债款参加的法律规则是什么? 答《民法典》第552条规则:第三人与债款人约好参加债款并告诉债权人,或许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乐意参加债款,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回绝的,债权人能够请求第三人在其乐意承当的债款范围内和债款人承当连带债款。 青海收债公司问债款参加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答债款参加分为第三人与债款人约好参加债款和第三人单独许诺参加债款两种类型,前述事例中宋某参加债款,即属于第三人单独许诺参加债款的情形。债款参加应当契合以下构成要件: 1.原债权债款联系有效存在; 2.第三人与债款人约好参加债款或许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乐意参加债款; 3.第三人参加债款后,原债款人仍应当在原债款范围内承当实行义务,原债款人债款并不减免; 4.将债款参加的情形告诉债权人,或在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乐意参加债款时,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回绝。 本文由青海收债公司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