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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侦探公司判决结束债务收拾程序,且契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债务人请求,对其诺言进行恢复:青海侦探公司判决结束债务收拾程序,且契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债务人请求,对其诺言进行恢复: (一)清偿悉数债务的; (二)债务清偿率抵达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自判决结束债务收拾程序之日起满一年; (三)债务清偿率抵达百分之三十以上,缺少百分之六十的,自判决结束债务收拾程序之日起满二年; (四)债务清偿率抵达百分之二十以上,缺少百分之三十的,自判决结束债务收拾程序之日起满三年; (五)债务清偿率抵达百分之十以上,缺少百分之二十的,自判决结束债务收拾程序之日起满四年; (六)债务清偿率抵达百分之五以上,缺少百分之十的,自判决结束债务收拾程序之日起满五年; (七)债务清偿率缺少百分之五的,自判决结束债务收拾程序之日起满六年。 按照本规则第三十五条判决结束债务收拾程序的,前款期限自债务清偿计划实行结束之日起核算。 现已清偿的债务金额包括债务收拾程序之外现已实行的金额。 债权人会议对债务人诺言检测期限另有选择的,按照债权人会议选择实行,但债权人会议选择的诺言检测期限不得长于前款规则的期限。 本文由青海侦探公司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