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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收账公司对方没钱,申述、履行有用吗?能否顺畅履行,大致分三种情况来判断青海收账公司对方没钱,申述、履行有用吗?能否顺畅履行,大致分三种情况来判断 1、债务人有满足财产(尤其是资金)偿还债务,且个人资信、企业经营情况良好。 这种情况下,之所以不自动付款,一般是因为双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有误会或胶葛,并非没有付出才能。 通过法院判定确定债务数额后,乃至不必申请履行,就会自动给付。即使因各种原因未自动给付,当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履行后,因有满足财物履行起来一般也不会有什么障碍,尤其是在账户里现金财物满足的情况下,履行就更加方便了,直接到账户划扣就行了。 2、债务人有一定财物,但不易变现,个人资信、经营情况呈现困难。 这种情况下,债务人的财物也许仍足以偿还债务,但现金缺乏,可能是房产、车辆、货品等其他财物。现金缺乏,遇到困难,也许是债务人未准时付款的原因。 当债务人处于这种状态时,债权人最好及时申述并考虑申请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保全、查封。以免债务人在诉讼期间搬运财物,导致终究履行呈现困难。 这种情况下申请履行后,由于现金财物缺乏,对于其他财物,是否方便履行、能否很快变现,法院要酌情处理。履行也许会遇到障碍。但是只需财物在,且的确不至于资不抵债,终究债权人的债务应该还是能完成的。 3、债务人的确没有相应财物还债,无力履行判定。 律师负责帮当事人代理案子,法院负责审理案子,钱还得从债务人身上出。假如债务人真的没钱,那即使法院作出胜诉判定,也可能会导致暂时无法完成债权。的确无法履行的,法院也只能暂时中止履行。真呈现这种情况,也是很无法的! 本文由青海收账公司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