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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收账公司关于夫妻一方产业在婚后发生的收益的认定方法青海收账公司关于夫妻一方产业在婚后发生的收益的认定方法 根据法令规定,夫妻一方产业在婚后发生的收益一般应认定为夫妻共同产业,但孳息和天然增值除外。其中,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例如果树结的果子即天然孳息,银行利息即法定孳息;天然增值是指夫妻一方产业在婚后因市场行情等变化且与夫妻双方共同劳动无关而价值增高,例如夫妻一方的房产因房价上涨,价值从本来的50万元增加到100万元。 司法实践中,对夫妻一方产业在婚后发生的收益应怎么处理存在争议,尤其我国法令对“孳息”的概念未明确,咱们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五条中的“孳息”应为“非出资性、非经营性的收益”,如夫妻一方产业购买了公司股票而分得的盈利,归于出资性收入,应归于夫妻共同产业;一方婚前一切的果树,婚后由双方共同经营管理,果树结的果子则归于夫妻共同产业。 本文由青海收账公司整理 |